查理.芒格人类误判心理学之三:讨厌/憎恨倾向

“如果你想惩罚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让他一辈子都恨你”。在我们人类社会中,憎恨、仇恨可以说是最能扭曲人格的力量,甚至使人彻底失去理性、客观判断相关事物的能力。同时,被仇恨折磨的人过的也非常痛苦。

像江西卫视的《金牌调解》节目中,经常去调解一些家庭成员的仇恨。妻子和丈夫,母亲和儿子,……,这种倾向的威力,不仅让当事者失去了理性判断的能力,更是影响的家庭的正常生活,更有甚者,部分甚至是心理变态,生活的目的变成了复仇。

在战争中,温顺的人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往往有仇恨的因素在里面,仇恨甚至让人看到作为敌人的同类死亡时,不是害怕而是快感,这在和平时期是难以想象的。多么可怕的力量,《乌合之众》书中有大量的描述。前段时间看台湾一个电影《德赛克?巴莱》,两个部落的仇恨已经延续了不知道多少年,当一个部落的孩子出生后,天生或者后天就会产生对另外一个部落的仇恨,并以杀死对方割掉对方的头颅为荣,甚至跟日本同化者的生死斗争中,都没有能使两个部门走到一起。另外,《枪炮、钢铁、细菌》中提到的欧洲人移民美洲新大陆时,当时的印第安人部落也处于互相杀戮的状态,并且被欧洲人利用一个部落攻打另外一个部落。在部落社会,这种仇恨的杀戮行为,是进化的需要?这样才能保持部落的战斗力,才能适应恶劣的食物获取环境、生存环境等?

人类进化到现在,讨厌/仇恨的倾向仍内置在我们思想的深处,是一种本能。从部落社会到我们人类现在,在动物进化的历史过程中,也就像秒针嘀嗒了一下。

查理?芒格总结说讨厌/憎恨倾向让人们:(1)忽略其讨厌对象的优点;(2)讨厌那些能够让自己联想起讨厌对象的人、物品和行动;(3)为了仇恨而扭曲其他事实。

我们往往因为对某个人的讨厌或者憎恨,而不能理性、正确的评价一个人。另外,如果你憎恨一个人,甚至会认为他们家的猫啊、狗啊什么的都很讨厌,就算本质上你喜欢这类动物。第(1)、(2)条特点,也往往影响我们对投资对象的理性判断。

比如很多人因为比亚迪F3时期的大跃进犯下的错误,而否定其在传统汽车、电动汽车方面做的大量努力和成绩,以及成本、汽车电子、电动技术等优势。特别实在媒体的误导、同行的攻击下更是如此。

比如很多人因为讨厌/憎恨贪官而否定贵州茅台的价值,而忽略贵州茅台出厂价跟零售价相差近1000元的事实,忽略对贵州茅台的品牌影响力,无法复制的垄断地位等。

比如看到奇虎360周鸿祎的3721原罪,而否定其近几年模式创新、产品优化等带来的活力,以及平台业务、搜索业务发展的潜力等。

讨厌/憎恨倾向,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或多或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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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芒格

在一种与“喜欢/热爱倾向”相反的模式中,刚出生的人类也会“天生就讨厌和憎恨”对他很坏的人。猿类和猴类的情况也是如此。

因此,战争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几乎是持续不断的。例如,大多数美洲印第安人部落曾无休止地相互征伐,有些部落偶尔会把俘虏带到家里的妇女面前,让她们也享受把俘虏折磨致死的乐趣。尽管有了广为流布的宗教和发达先进的文明制度,现代社会的战争依然非常野蛮。但我们也观察到,在当今的瑞士和美国,人类巧妙的政治制度将个体和群体的讨厌与仇恨“引导”到包括选举在内的非致命模式当中。

但讨厌和仇恨并没有彻底消失。这些心理倾向是天生的,它们依然很强烈。所以英国有这样的格言:“政治是正确地处理仇恨的艺术。”我们还看到美国非常流行那些对政敌进行诋毁的广告。
就家庭的层面而言,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有的人憎恨自己的兄弟姐妹,只要负担得起相关费用,他就会不停地起诉他们。有个很风趣的人叫做巴菲特,他反复地向我解释,“穷人和富人的主要区别是,富人能够一辈子起诉他们的亲戚。”我父亲在奥马哈当律师的时候也处理了许多这种家庭内部的仇恨。我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念书时,那里的教授教我“物权法”,然而丝毫没有提及家庭内部的兄弟争端。那时我就称这所法学院是一个非常脱离现实的地方,它像古代拉牛奶车的马那样蒙上了“眼罩”。我估计现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在上物权法课程的时候依然没有提到兄弟之争。

讨厌/憎恨倾向也是一种心理调节工具,它能促使深陷其中的人们: (1)忽略其讨厌对象的优点;(2)讨厌那些能够让自己联想起讨厌对象的人、物品和行动;(3)为了仇恨而扭曲其他事实。

这种扭曲往往很极端,导致人们的认知出现了极大的偏差。当世贸中心被摧毁的时候,许多巴基斯坦人立刻认为是印度人干的,而许多穆斯林则认为是犹太人干的。这种致命的扭曲通常使得相互仇视的双方很难或者不可能握手言和。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很难和解,因为一方历史中记载的事实与另外一方历史中记载的事实大相径庭,很少有相同之处。

荣令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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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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